好事的媒体追根溯源,发现被时尚圈捧上天的男妖Bryan Boy其实只有19岁。又是一个想出名趁早的家伙。至于他的背景,既不是达官子弟,也不是显贵少爷,甚至他的职业都与时尚沾不到一点边——网页设计员。之所以引得连Marc Jacobs这样的大人物都垂青,完全是有赖于他那个让人大开眼界的博客。除了介绍最新的奢侈品,这里80%的内容都是博主个人的街拍,最重要的是他身上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时髦货并没有打上“Homme”的标签,全部都是如假包换的当季女装。无论是在香榭丽舍街上带着浓郁哥特味的Chanel修身套装,还是在长城脚下卖弄雍容的Fendi皮草,都让他穿出了谐趣风骚的调调。起初,博客点击率的飞增,还只是因为八卦的人们想看看“芙蓉哥哥”到底还能亮出什么绝活,不过慢慢地,人们开始转移视线。毕竟,低级粗糙的哗众取宠向来生命力有限。而你一定猜得到,Bryan Boy的野心并非只是滞留在“出名”,他想得到的远比普通的草根英雄多得多。不久后,那些颇有想象力的搭配便让他成功地从“出名”跃升为“著名”。
如果光是出手阔绰的话,那么你大可买份《Vogue》或者《Barzar》翻翻,那上面拍下的Paris Hilton和Victoria Beckham照样可以满足你对奢靡的意淫。不过,Bryan Boy可不是那种甘于满身Logo的主儿。他最擅长的事情便是,告诉你怎么让优雅的Chanel与完全不搭界的Jhon Galliano在同一个身体上和睦相处。当然,他还会让几万块的Lanvin心甘情愿地接纳那条在菲律宾地摊上买的便宜围巾。这个“妖孽”,打破Kate Moss陷入乏善可陈后的尴尬,也比混不吝的Amy Winhouse更热情理智地对待着装之道,以至于女人们无法不听从他给出的“建议”。
你又不得不承认Bryan Boy的幸运,他的天赋与放肆恰好遇上了最好的时代。正像强调形式感与表面化的鼻祖安迪•沃霍所说的,每个人在这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15分钟。你只要敢想,出名这回事就敢变得轻而易举。Bryan Boy的成功之处恰因他敢于将女装穿出任何可能,而这些可能偏偏出自于一个男人,而你要知道,大部分时间女人都想知道男人对她身上衣着的态度。如果男人并不买账,那么你瞧,即便是十万块的Oscar de la renta也有可能顷刻变成一堆垃圾。
如今,作为一名全职博客写手,Bryan Boy网站的广告收入已经可以替他那些昂贵的时尚开销买单。最重要的是,这份收入今年还能让他买票进入偶像Alexander Mcqueen的秀场,甚至……据说已经有时装周愿意邀请其成为特邀嘉宾。也许,在下一次的Marc Jacobs09秋冬秀上,出现的不再只是一只包包而已,缪斯本尊很可能被请去出镜也未可知。